这时候保罗才猛地醒觉,原来对方的目的地,居然和自己一样。
对了,她那个当皮匠的蠢儿子,可是还打着光棍呢,她……不会是在为儿子的将来铺路吧?保罗暗中有些担心的想。
注意到小伙子脸上那怪异的表情,费舍尔大婶啐了一口,似笑非笑地说:“怎么,许你来,就不许你家大婶来了?”
“哪能呢,”保罗赔着笑道,“就凭婶子的人望,到哪里还不是都横着走……”
“呸!那是螃蟹!”费舍尔大婶又啐了一口,不过脸上,倒多了些自得之意。她上下打量着小保罗的穿戴,口中啧啧连声道,“打扮得倒是人模狗样的,只是来瞧人家姑娘,你就好意思空着手?要不怎么说你这孩子,就是不着调……”
被她一说,保罗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忘记了初会最关键的东西:礼物!一般说来,这种时候应该是送鲜花吧?或者漂亮的丝巾之类……但问题是,送这些,对方也看不见啊!
一时间,保罗竟禁不住患得患失起来。
正文 第五百零三章 女孩与狼
并不是他保罗·多曼努尔以前没碰过女人,而是在这之前,他从没像一般的小青年那样,上杆子追求过女人。
想想也是,以前和他搭咕在一起的,除了流莺便是吧女;即便是那些见天袒露着白花花胸脯的洗衣女工,也不会打正眼瞧他——虽然她们自己的名声,比起他来也好不到哪去。
更别说,是那些好人家的女儿了。
但这些话,他显然是不会当着对方的面说出来的,因为他是小保罗;“有办法”的小保罗,从来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最起码在这群街坊、和胡里奥先生面前是这样。
“哪啊!”小保罗深吸了一口气,义正词严地说,“人家姑娘家初来乍到的,难免会有些不习惯,再说她还是……咳,既然于贝尔那家伙心粗,咱们这街里街坊的,总要多照应一点;就算帮不上什么忙,陪着小妹子多说说话,解解闷儿什么也是好的,您说是不?”
“偏你又有的说嘴。”费舍尔大婶嗤之以鼻道,“算了,反正你这毛崽子总是让人操心……哪!”说着话,她迅速地掀开篮子上的布帘,取出一个油纸包递了过去。
能看出包这个纸包的人,是颇花了一番心思的;虽然瞧着不怎么起眼,但纸包外侧,还特意留了一条边没有叠上。
“是什么?”小保罗好奇地凑在那条边上闻了闻,想打开瞧个仔细,却又觉得不妥。
“吃的。人活一辈子,不就为一张嘴嘛,还有什么比送这个更实惠……甭谢,以后少气你婶子几次就行!”说罢费舍尔大婶就不再理他,转头踏上了小楼前的碎砖台阶。
其实这种台阶,在贫民区里反而更加常见。倒不是穷讲究,而是因为这里地处河边,而这一段河道,却修得跟老男人的前列腺似的;一到六九月汛期的时候,水很可能就会漫上来。
所以这附近的房子,基本都会比地面高个那么一米半米的,除非是临时搭建的窝棚。
上了台阶之后,费舍尔大婶还使劲地朝后板了板腰,这个动作,让她壮硕的腰背显得更加臃肿。小保罗还清楚地记得,大婶年轻时,还是很有几分姿色的,尤其是那堪堪一握的小腰,走起路来扭啊扭的,勾得多少男人馋涎暗吞。也多亏了那些男人,她才能顺利地将儿子养大吧?
但现如今,只剩下满身的酸痛可供追忆。
到底是什么,夺去了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小保罗不知道,此时的他正在犯愁,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一个瞎丫头就算听到了他们的呼唤,又如何出来应门。
让保罗吃惊不已的是:门,居然没闩;费舍尔大婶只轻轻一推就开了。
深秋的天,总是亮得很迟。外面都灰蒙蒙的,何况是这背光背阴的小楼。或许是里面太黑的关系,上楼梯时,保罗很不小心地绊了一下,膝盖磕在木板的边角处,发出“咚”的一声。
“是谁呀?”一个声音,从楼上传了过来。声音很脆生生地,很甜;让人一听之下,精神便好了几分。但她下一句话,就让人有些哭笑不得了,“于贝尔哥哥出门去了,你们要找他,就赶明个再来吧……啊,要么后天?”
“这小丫头,竟然连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么?”保罗在心里暗自嗟叹,那费舍尔大婶却在一边开腔道:“找你家的大笨熊干什么?我是专门来看你地。”
“哎呀,是婶子!”声音中多了一分惊喜,“那你身边的大哥哥是谁啊?是小皮匠哥哥吗?”
“怎么可能。”费舍尔大婶嗤道,“要真有这么个儿子,我不是早被他气死了……对了,你告诉婶子,你怎么知道跟我一起来的,是个臭男人?”
“他们的脚步声,和女人不一样嘛。”那个声音解释道,“而且刚才的声音老响了,肯定……摔得很疼吧,他都没有哭。”
费舍尔大婶笑着打趣道:“那要是换了你,会不会哭?”
“不会!”上面的小姑娘想都没想,就斩钉截铁地说;可顿了一顿,她又仿似不太确定一样弱弱地说,“应该……不会吧?”听那声音,显然是多了几分担心。
保罗禁不住为之失笑——这时候他半截身子,已经探出了楼梯口。可是还没等他的眼睛,适应屋内的黑暗,两道黄绿色的幽光,就好像冷电一般“刷”地射了过来;他“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战,一时间,笑意都变作冷汗发了。
——在来之前,他就曾经听人说过,小姑娘身边总跟着一条漂亮的大狗,但此时此刻,小保罗只想把那个人揪过来,用脚狠狠地踩他的嘴巴;
再问问他:到底什么样的狗,眼睛在黑暗中能发出这种黄绿色的光?当然,如果他现在颤抖的双脚,还能听他使唤的话。
——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狗,而是狼!一头桀骜的,永远充满了危险与野性的狼!
而且这头狼,绝对和他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样:仅仅是一个眼神而已,就让小保罗浑身的寒毛都要炸起来!皮肤也麻酥酥的,空气中,似乎多了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喘口气,都比平时要费劲得多。
他知道,那是恐惧。
小保罗不敢放言说他的武技怎么怎么样,但这么多年混下来,街头斗殴的经验早已是相当丰富,甚至不久之前,他还用棒子敲昏了一个二级的武者,虽然是那在乱军之中的偷袭。
这下子,小保罗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于贝尔,敢将人扔在家里自己跑出去“作事”;也明白小丫头为什么一个人在家,却敢大大咧咧地连门都不闩的原因了。
——有这么一个凶悍的贴身保镖在,那就是生人勿近,比挂在他于贝尔裤腰带上都要安全。
最起码于贝尔本人,就从没给过他如此深重的压力!
……
……
时间,便在这无尽的恐惧之中悄悄地溜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道光,柔柔地落在窗边的大床上,让他终于看清了那头狼的全貌。
——原来是床上的小姑娘,推开了旁边的气窗。
和黑暗中那种地狱魔物一般的感觉不同:阳光下的狼,虽然还是一样让他感到害怕,但这种怕,竟多了一种近乎崇拜的味道——正如那些街坊们所说:它实在是太漂亮了!
亮银色的皮毛,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再加上那修长的体型,矫健的身姿……它就宛若一座带着神性的雕塑般,优雅,而又充满了力量。
小保罗注意到,狼的下唇,还有一道深邃的黑边,让它的表情看起来总是在笑一样。只是你无法分辨出,那笑容中,有几分讥诮,几分邪魅,和几分的云淡风轻。
正文 第五百零四章 芦苇花开
和那头神只般高贵的狼比起来,小姑娘本人,却又是另一番美态——也许是刚刚睡醒,身子还没暖和起来的缘故,她紧紧拥着被子,一双脚,还怕冷似的缩在狼的肚皮底下。
那种娇憨的样子,让保罗想起了河边那洁白的,在风中左摇右摆的芦苇花。
当然,那都是他儿时的记忆了。那时候大桥区还不像现在这么拥挤,住在河边的,仅有区区的几户人家,关系还都不错。费舍尔大婶的傻儿子,就特喜欢跑到河边的芦苇荡中去玩,到饭点大婶见不到人,就只好央他小保罗去找,借着这个因头,他还能名正言顺地在大婶家蹭一顿晚饭。
不过,那时候的芦苇荡也实在是漂亮。其是八九月份,雪白的花朵点缀在翠绿的叶面上,远看一片一片的,就好像新草从雪地中钻出来的景象。
过了九月,芦苇的叶子便开始干枯发黄了,倒是洁白的苇絮随风飘舞,更有几分飞雪连天的感觉。和真正的雪比起来,保罗无疑更喜欢这种,因为它和寒冷无缘。
尽管作为大陆知名的不冻港,浮冰港下雪的机会本就不是很多。
日子就这么一年一年的过去,直到这片大家居住了几十年的河滩,莫名其妙地成了胡里奥先生的产业。
其实仔细算算,保罗活了这么些年,对他最好的女人,还就是眼前的这个费舍尔大婶了。甚至那时候,不少人都以为他才是大婶的亲儿子。
而那个总跟在他屁股后头,傻乎乎的小皮匠(当然那时候人家还不是皮匠),只是他的一个跟屁虫儿。
可惜大婶的性子虽然粗中有细,但毕竟太过强势;儿时的小保罗又皮,平日间也没少挨对方的揍,自然是怕她的时候居多。也正因为这样,小姑娘推开窗户的举动,才给他带来了如此之多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