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是的,维多兰……小姐。”这个要求,让这位叫马斯诺的卫兵颇有些为难——显然拒绝是不可能的,但仅仅叫名字的话,又似乎显不出对恩人的尊敬,是以在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后,他又踌躇地补上了“小姐”的尊称。
……
……
没错,是小姐——其实若不是身上那厚厚的皮裘,托尼早就发现眼前的这位王子,虽然身材高大不假,但仍然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甚至比大部分女人都更有本钱。
敢长得如此“刚柔并济”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我们的维多兰·列·阿瓦隆小姐了。
之所以她会出现在这里,原因很简单——她那个无良的主公,给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装成被疯狗追,制造混乱以保证其“飞越”军营时,不会有卫兵因为无聊去数云彩,而恰巧抬头看天。
任务本身没什么难度,亦不需要演技有多好,毕竟任何一个少女,都知道该如何尖叫,即便是维多兰这种帅到逆天,又当了很多年大姐头的。
可问题在于……完事之后,维多兰又该干什么?他可是一点都没交代啊!
于是维多兰犯愁了。毕竟在这里,可没有什么呼机手机商务通,这要是失散了,人海茫茫的上哪找去?所以维多兰不得不想办法留在军营——她知道老包的基地,就在军营后边的那片黑雾中;留下来,没准还能找机会混进去。即使不成功,对方也有个地方找自己不是?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混蛋的主公,其实早就把她这新晋的追随者忘光光了……
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要留在军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维多兰还准备了许多说辞。可结果,却一句都没用上。因为在中队长刚要开始讯问的时候,营帐就失火了。
起火的原因,是因为一匹拉着草料的驽马,受惊后冲入了营帐,撞翻了帐中的火盆。
而那个火盆,也是现点上的。
——虽然天上飘着大雪,但浮冰港的气温,还不至于降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只是考虑到维多兰是个少女,又全身湿透,好心的中队长为了照顾她才点了起来。
至于那匹马为什么会受惊,恐怕就要与追维多兰的“疯狗”老布有关系了。
当干草遇上烈火,又是在空气相对干燥的冬季,结局自不必说。
有本事把这么多偶然的因素组合到一起,演变成“意外”的,无疑是维多兰身上,从珍妮那继承过来的“厄运光环”。当年还未能控制诅咒的珍妮,也是像这般走到哪,就祸祸到哪;整就一个厄运少女的化身,也因此,才铸成了她后来的悲剧。
但维多兰,却有一样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她——并不柔弱!
不管是性子还是身手,维多兰都远远胜过普通的男人,再加上两膀间几百斤力气;因此珍妮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的情形,维多兰,却能一手拖着被马撞伤的中队长,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也不知是熏晕还是吓晕的车夫,硬是从火势已经合围的营帐中冲了出来!
于是外面乱哄哄张罗救火的士兵们,便看到了这样一幅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景象:在漫天的火光下,一位少女,双臂夹着两个大男人,就好像远古的巨人般凝立不动,任凭热浪逼烤着她的皮肤;任凭烈风,吹动着她的衣裙。
正文 第六百九十七章 “扑朔”、与“迷离”
或许这一次的表现,还不足以使维多兰名声大噪,但短短的几天里,类似的事情还发生了两回。
每一次,这个叫维多兰的少女都在场,每一次她都能毫发无伤;而且还捎带手的,救下那么一两个兄弟——比如那马斯诺,就是不小心割断了一根绳索,然后被维多兰,在千钧一发之际从投石器的甩臂上硬生生抢下来的。
不是没人怀疑这一切和维多兰有关,只是追查下来,你就会发现所有的事情,全都是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巧合。
于是当场救人的少女,就成了一众士兵心目中的英雄。
不,不止是英雄这么简单——事实上不管是她完美的外形(如果不考虑性别因素),还是多年老大养成的性格气质(女生宿舍的老大,也是老大啊!),比如仗义、正直、英勇、果决等等,无不让人联想起一个传说中的物种:天界生物!
没错,就是那种拥有纯白羽翼、品性高洁的生物。由于在神殿的交易中,他们是专门负责向人间播撒众神荣光的,因此也有人直接管他们叫天使。
这玩意,恰恰是没有“性别”的!
所以不少士兵都暗暗猜测,到底是传说中的天使,本就是这个样子,还是说这只下界的时候,由于无法理解“男人”和“女人”的分别,才阴错阳差地用神力凝结了这么一副肉身。
当然这些怀疑,也只能在他们脑袋里想想,真敢大大咧咧说出来的一个都没有——尽管浮冰港的这些军人,在信仰方面远没有神殿的属民那样虔诚,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维多兰每次身处险境,却又毫发无伤地奇迹,已经让他们重拾了对众神的敬畏。
他们甚至不敢直接用“天使”来称呼维多兰,私底下议论的时候,都用“奇迹的圣少女”来代替。
世事就是这样奇妙。同样的境遇落到不同的人身上,所产生的结果,很可能会完全不同——就好像在那边,同样是被人拍了**发网上,有的人整个生活都会陷入混乱,甚至冒出自杀的念头;但有的人,却由此一跃而成为“国民偶像”。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的特质不同罢了。
不过维多兰本人,对当“军花”可没有半点兴趣,她要的只是有个理由,能让她正正当当地留在军营里,而“失忆少女”这个名目,似乎就已经够了。
毕竟她来时虽然狼狈,但欧琳小姐的那件淑女裙,无论面料或是做工,都还算上乘,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只是后来救人时,在火场中烧了个七零八落而已。
可谁知她越是澄清,那些士兵们却越是笃信,到后来,甚至自发地建立了几个类似“同信会”的小组织,领头的,自然是那几个被她牵连,又顺手救出来的倒霉蛋了。
虽然还没喊出“信圣女,原地满状态复活”之类的口号,但教派的雏形,已经渐渐形成了。
如果换了老包,一准会乐不颠儿地想着怎么去把这教派做大做强,但在当事人维多兰看来,这种莫名其妙的信奉本就透着荒谬,何况对她的“偷渡”大计,也是个十分棘手的麻烦。
毕竟一出门就被人围观,那还“偷”个屁啊!
无奈维多兰只好深居简出,每日里,尽窝在分配给她的营帐中,以期众人的热情冷却下来。托尼能遇上她,也不能不说是有造化了。
一来为了寻找机会,维多兰特意挑了个靠近黑雾的营帐,二来维多兰的侠义心肠,也注定了她无法对这种事视而不见。再加上此刻已经得知,那人是从黑雾里冲出来的。
能从那边出来的人,一是前几天,军方派进去的那两个大队。二、就是原来驻扎在里面的,那个无良主公的手下和朋友们。
而眼前,这个被卫兵打得凄惨无比,只望了自己一眼,还没来得说话就又昏厥过去的男人,身份显然是后者了。道理很简单——如果是那两个大队的军人,再怎么,也不至于一出来就被按地上打成这样吧?
于是维多兰便理所当然地误会了。
说起来,我们的“大”美人入伙才几天,真正跟老包接触其实也不过几个小时,思想上,还没来得及被老包荼毒,因此更谈不上什么忠心。但请不要忘记,她性格中那自带的,无可救药的“仗义”属性:按她的想法,人家肯定是为了寻找自己,才会甘冒奇险,义无反顾地冲向军营的。
像这般义气深重的人,她又怎能不救?
“算了吧……看他也挺可怜的。”于是周围的士兵,又见识到了圣女身上另一个可贵的品质——怜悯。
尽管身上没什么钱(那条淑女裙在救人时被火烧了,以至于现在穿的,还是一套借来的厚皮衣,但他们善良的“圣女”,仍不惜为了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疯子请治疗师,而向众人举债……
若不是品性高洁的天界生物,能做出这般违反常理的事吗?
就连随军的治疗师,都被她这种毫不为己,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了——当然你不要指望治疗的费用能够免除,毕竟在军队中,基本是捞不到什么油水的,人家还指着这种“私活”养家糊口呢。
港口城市,外向型经济;在这种大环境下,肯打八折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更可贵的是,那治疗师可以向一切光源发誓,这次他绝对绝对,没有出平时那种“细水长流”的手段。
于是三十分钟之后,托尼便醒过来了。“我可以和他聊几句吗?就几句。”维多兰恳求道。
“这个……”治疗师有些为难地说,“那就几句啊,毕竟伤者还需要休息,不要谈太久了。”
“我明白的。多谢!”维多兰道了声谢,正盘算该如何开口,才能让那些一直跟在她屁股后头的士兵回避呢;就听那治疗师趾高气昂地冲着一众士兵说:“你们!没事的出去,都出去!不知道人太多,会影响到伤者的修养吗?”
要知道治疗师在军中,还是很有些威望的,毕竟当兵打仗,谁也难保不受个伤,遭个病啥的,如果你不想到时候多受苦楚,最好还是不要惹到这些,把你小命捏在手里的人。
因此治疗师一发话,这帮小兵兵便顷刻间作鸟兽散;有几个原本还担心圣女安全的,但一想到她火海中夹着两个大男人,几进几出的武勇,也就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