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凝。”我听着电话,是朋友碧华。
“给你介绍个对象吧。”我还听着,她倒是从那场婚恋中解放出来了,又重新进去,中间见过她两次,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也没她说的要防着谁过日子。你看,还是这件吧,男人总要穿的象样,别叫人笑了。我得给婆婆寄点钱,她对我挺好,她一直不认那女人,说,儿媳,这辈子就我一个。他家的姑姑来了,可怜的,死了男人,一个人供个学生,我得给她找个地方。不知是她嫁了他,还是嫁了他的家,一家子的事,都倒成了他的事。一次次的把我硬拉进了她的生活。我却极力想出,再也没一点好感,给那个男人了。只是想,她儿子,长得还好吧,他怎么不惦着。
“那个男人是我老公的同事,上次见过你,比你小,不过,他说,要是不说,只怕人看着,年龄比你还大。”
“见过我?”我不记得和碧华老公的同事有任何的接触。
“那天,你穿着旗袍来,记得吗?”我想起来,从里面是勾出了几个头,会是那一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不会是什么好鸟。碧华的婚姻,更有记忆的人是我。
“听着吗?他条件是不错,家里有一个姐姐,出嫁了,父母都有工作,退休了,以后没负担。她好坏在事业单位上班,虽说挣的不多,但有保障。”碧华娓娓说来,看来是打听清楚了。
“不,算了吧。”
“为什么?”
“因为是你老公的同事。”我不喜欢说话绕着,犹其是自已的朋友。
“你也别一棍子打死一片人,他是不好,可是,别人不见得就不好,幸福的婚姻多了,别盯着我的不幸,他现在改了,在家,竟会帮我做家务了。”碧华的声音分明是一种满足。
“我现在没心情。”
“算了,也不勉强你,不过,你也不小了,女人的青春总是有限的,别让它们跟水一样流走了。”我嗯的答应了,那头是碧华的叹息。日子总要过的,伤心也好,不伤也好,她并没有我看的那样养好了伤口,只不过,盖着不想让人看见罢了。
下班了,玫瑰敲了我的桌子,我从呆滞中醒过来。
玫瑰先走了,我随后,跟搞地下工作者一样。有点好笑。
和这个位子有缘。
两杯咖啡,我来这里三次,一次自己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人们都没问,就点了,我是一个陪衬,并不是主角。
玫瑰看着我,欲语不休。不是她的风格。
“说吧。”
玫瑰搓着手,极度不安,牙齿咬着下嘴唇,上面的唇彩一点点被她吃进了嘴里。渐渐在视觉上形成一个立体的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