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麒二十八年,边关告急。帝连熙拜关长笙为帅,李宏为军师,于十月初三前往北部主营,兵三万。
时值面临寒冬,连熙自然早已准备好冬衣,四万冬衣被运往北部,连同军饷一并,交由各地政府运转。
四万件冬衣以及军饷一分不少全部到达北部主营,再由关长笙和李宏两人出面与当地百姓打好招呼,各地绿林好汉当然也给了不少面子,一路上也是相安无事。
边关开始紧锣密鼓筹备军事要塞,将护城河挖了又挖,城墙坚固加了坚固,城门也大肆整修,如此一来,冬衣倒是只成了晚上睡觉的棉被。
朝廷的判断并无太大的出入,战争的正式打响,自此过了半年。
夏春秋挥别自己的丈夫,一群小妾差点哭倒长城,终于将人送了出去。
啊,皮夫和皮宏终于不在了。
夏春秋觉得世界舒畅了不少,不过,保护自己的羽翼也少了一个——皮夫。
管家倒还算忠心耿耿,只是伙计丫鬟们几乎都是近几年聘请而来,对于这里的感情自然不深,该提防。
而最恐怖的,便是那群小妾。
据蔷薇所说,小妾的最大特点便是无中生有,就像开国皇帝,对每个大功臣都心存芥蒂,就怕对方倚老卖老,居功自傲,想反叛自己坐上龙座;小妾的特点类似,群中猜忌异常,表面却维持着一定的平衡,真正到利益冲突的时刻,一定斗得头破血流。
夏春秋唯一的弱点便是手头的力量薄弱。为了保持低调,她在王府内部的势力小得可怜,任何一个丫鬟都能在小妾们的授意下欺负她。
她倒是无所谓啦,毕竟她还有一些自保的能力,只是蔷薇能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叛变的破绽,不能不说以前的皮囊还是对她极好的。
当然,这也说明了蔷薇本人也是一个重义气的女子,纯朴,也很难得。
那么,蔷薇其实从某个方面还算是她的弱点。但愿那群女人暂时不会找到这个弱点,否则她命不久矣。
唉,该拟定计划了。
夏春秋拿出藏在桌肚里的笔墨,开始在得来的竹片上写写画画起来。
她本来也不是一个擅长统筹计划的女人,如今硬着头皮上,也许能为将来吃饭的家伙做好一定的准备,这样也是不错滴。
现在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吧,没有人教她,只好自己自学,看看有无这方面的天分了。
“夫人,这个时候来到街上,恐怕不妥吧?”蔷薇小心地对旁边的夏春秋说道。
今日夏春秋心血来潮(其实也是有预谋的),便准备逛街一下。今天正好是十五,赶上了庙会,过几天还有市集,买点东西。
毕竟是女人嘛,任何女人哪怕再讨厌买东西,都喜欢偶尔逛逛街,买点小零嘴吃,一派天真景象。
夏春秋出门的时候特地化了个妆,让自己变得平凡无比,正好躲开别人的视线。唉,这个年代最缺乏的就是多种多样的胭脂水粉,全是那些重金属元素。幸好她有学过如何使用天然物质去除化妆品中的重金属,不然她肯定又是命不久矣。
自古红颜多薄命,最有可能的便是她们为了美丽,每天化妆导致自己重金属中毒啊!
好吧,言归正传。
“哎呀,蔷薇啊,你就不要那么疑神疑鬼啦。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你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没认出来,其他人会认出来个屁呀!”一旦跑到外面,夏春秋便肆无忌惮起来。幸好还有这么一些空闲的时间做回自己,否则夏春秋都可能这的变成那个皮囊呢,入戏过深。
“夫人,您的言行!”蔷薇尖叫。一个大家闺秀怎么能说出“屁”这种话呢?太有伤风化了。
“呃……”夏春秋无语,蔷薇什么都好,就是太拘泥于教条化,让身为新生代女性的她很无语。
“夫人,您还是好好待在家中吧。王爷每个月一封的家书,最近几天便快到了,您若是不在家中,怎么能听到他是否平安呢?”蔷薇虽然知道这个时候的皮囊已经不是那个没什么思想主见的人儿了,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王爷身在边疆,若有个万一,她会守寡的。
夏春秋一顿。唉,虽然他不能当自己的丈夫嘛,却还算是自己的朋友,曾经还帮过自己,虽然也轻薄过自己嘛,这种事情在身为新生代女性的她眼中算个屁呀!
唉,今天就算了,之后十天之内,啊不,是收到家书之前不出门便是。
“好啦好啦,急什么,之后几天我不出门便是,到下月出门便是了。”唉,秀才遇上兵,有理也说不清。
两人边走边逛,很快来到人山人海的市集。
这个时候的人多得只看得见人头,而且危险难当,尤其是钱包,更得小心防范。
身为新生代女性(够多了)的夏春秋怎么会不知道如何防范小偷呢?哼哼,要买东西,她可是拿了三十两的私房钱呢。两个人今天除了奇珍异宝,啥东西都不在话下。
这是夏春秋来到这里第一次正式看到这些民间的小饰品、家居用品等等。现在看看,了解一下市场价格,以后从王府搬了出去,总要根据自己的喜好布置房间的,可不能让别人骗了自己。
啊,好多新奇的东西。
夏春秋咕噜噜地在那边乱转,可怜的蔷薇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夫人,奋力地与人群进行见缝插针战术。
还好夏春秋还未完全忘记蔷薇,动手拉住她,两人一起在这里逛来逛去。
“啊,这个很适合你呀,蔷薇。”夏春秋将一支纯银发簪比到蔷薇的头上。
蔷薇是云英未嫁的姑娘,通常未嫁的姑娘会用纯银的首饰,而已嫁的姑娘用金饰。夏春秋的首饰盒里面很少有金饰,又不能现在就送给蔷薇,得留着以后给她几件嫁妆,现在送有点早。
纯银的嘛,现在用倒是正合适。
“夫、小姐!”蔷薇害羞地将头上的银簪一拔。其实她还是很喜欢这个簪子的,毕竟它的手工还真的很不错,不然也不用三两之多了。这小摊上的银饰别个才一两银子而已。
“哎呀,我还没送你什么东西,就拿这个啦。”夏春秋善于察颜观色,看蔷薇还真的很喜欢这个首饰,她也知道蔷薇本身没啥首饰,就把这个当成是她成年的礼物啦。
那皮囊恐怕也没想过这种事情。
“小姐。”蔷薇是个小姑娘,当然很喜欢打扮,见夫人有意买给她,便欣然接受下来。
“不要用那种感激的眼神看着我啦。以后用得着你的地方多了,这种小东西以后没准还入不了你的眼呢。”夏春秋笑笑,连忙付了钱,拉人继续往前走去。
这个日子,三十两的银子有一半用在给蔷薇添加首饰上面,而另一半,就被两个人吃掉了。
这个时代的东西……真的是纯天然的哟。
“哇——叫花鸡!”夏春秋大叫一声。
以前为了成名,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敢吃,不能发胖,不能让皮肤变差,以期能弥补脸部的不足,只是,脸型不好,眼睛不好,再怎么化妆也还是不能引起惊艳的感觉。
现在是她的剧本,不需要任何关于保养的东西,有钱的话,就吃嘛。这种不经过任何人工化学品纯天然烧成的叫花鸡,简直是人间极品呀!还有谁能跟她拥有相同的命运呀……
“哇——叫花鸡!”另外两个女人同时叫了起来。
夏春秋被吓了好大一跳,连忙看向发声处,见是一个二十岁左右作少妇打扮的女子,还有一个是二十五六岁样子,却未作妇人打扮的女子。
两人的打扮于现在女子也无多大差别,不过也同时看过来了。
三双眼睛交汇,没有激发任何火花。
不过,也不是任何女人都会站在酒楼的门口大叫一声:“哇——叫花鸡滴。”这就是一种缘分。
夏春秋进了酒楼,此刻正好是午时左右,吃饭的高峰,酒楼又是远近驰名,价格也相当合理,高朋满座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不过这里的厨师可能还真的忙不过来,只能将叫花鸡的价格提高一倍,即使这样,还是好吃地让人叫绝。
满了的酒楼正好有人吃完离场,三人刷拉拉立刻将屁股墩了上去。
“姑娘四位一起?”立刻有人将残羹冷炙端走,小二马上前来招呼。
“我们不是一起滴,不过东西可以一起吃。”夏春秋和那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妇一起说道。
小二当然不会在意这种事情,连忙应声去了。
小二一走,那少妇倒是热络起来:“看姑娘也不过十七八岁,叫啥名字呀?”
“夏春秋。”她连忙回答。
“小姐!”蔷薇在旁边扯扯她,以免她泄露太多自己的身份。
“不要紧啦。没准,我们还是同一个地方过来的呢。”夏春秋安抚安抚蔷薇,“没准我们都知道拿破仑。”其实照道理说,这个名字还是突然想到的。
“没错,我们都知道拿破仑。”那两个女人倒还真的一起点头。
蔷薇差点跌倒在地。不过夏春秋也是相当惊讶:“你们……?”
“看来八九不离十了。我叫咏寺,是小说中的人穿,她是凌静,是传说中的魂穿。”
穿越有好多种,怎么穿的都有可能性。
“你咧?”见夏春秋没回答,咏寺又问了一句。
“哦,魂穿。变得更漂亮了。”夏春秋摆弄了一下脸皮,笑道。
“呃……”好像跟平凡人差不了多少嘛,就算是以现代的审美观也好像有点问题。
“我化妆了。”夏春秋解释道。
咏寺点点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她会化妆,很可能是剧组的化妆师,反正也没差。
正好菜上来,四人各添了一碗饭,便慢悠悠地吃起来。
边吃边聊,是现代很多女性的通病,尤其是那种平凡地不得了,不是书香世家的女性哦。
不过,凌静向来不多话,这一顿饭,十句话还有九句是两个人平分掉的,这真是一大亮点……(讽刺性话语)
这是咏寺见到的第四个穿越过来的人,还有之前的一个男人,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更多的同行者。
夏春秋自然也十分欢喜。不论对方是什么样性格的人,总而言之,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几人都是从几乎同一个地方过来的人,自然生出惺惺相惜的感觉。
之后的啰嗦废话在这里也就不写了,没什么意思。这些话,可以说是唠嗑,是打屁,闲聊,也不用怕别人发现里面有些什么见不得人的话,虽然在连熙的极力推导和默许之下,全国上下言论自由,只是平民百姓中,大概不会认同那些恐怖的话吧?
眼看杯盘狼藉,饭菜几乎都吃光了,三人摸摸肚皮,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便回头了。
唉,咏寺和夏春秋都是有夫之妇,在外人面前总不能太丢夫君的面子,不然自己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