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快感一波一波地传来,她终于忍不住地呻吟出声,而制造这快感的始作俑者却在此时停了下来,她不由轻声催促道:“别……别停。”
下一秒,本是低沉磁性的声音却吐出阴冷的话语来:“****养的果然与众不同,被强奸也能叫出声来……”这句话引得她猛地睁眼。
眼前这个美得像小受一样的美男,真是个超级美男,但是却留着一头长发,温诗言不由纳闷起来,现在的小受都流行古妆打扮吗?这不想还不要紧,温诗言一寻思就觉得怪异。十分钟前,她还一个人坐在电影院中看着时下最流行的片子,此时却出现在了房间之中,最主要的是她此刻正一丝不挂地趟在床上,而且不到一分钟前还享受着活塞运动带来的快感。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根本无法解释,唯一能说明发生了什么,就必须套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来形容:我也穿(越)了!
温诗言虽是一言不发地趟在床上,但脑中早就飞快地转过几个念头。在她身上的男子却并不知道她此时心中的兴奋与激动,只当是被自己的话语给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正要得意地继续*****做的事时,身下这个21世纪穿来的腐女终于回过神来了。
温诗言抬起光洁的手臂搭上美男浑圆的肩,用着一种非常痞气的语调说道:“美人,来,给姐乐一个!”
她身上的超级美男顿时愣住,五秒钟后,美男快速地抽出连在温诗言身体中的物具,敏捷地跳下床,扯过一件衣服披了,连看也不看温诗言一眼便夺门而出。
温诗言失望地趴在床上咂嘴,看来她真的没有帅哥命,凡是帅哥美男都会自动对她退避三尺,这令温诗言非常伤心,她常常照着镜子问:我是不是长得太丑了?虽然镜子不会冒出回答声,但从镜中映出来的那张瓜子脸、大眼睛、俏鼻头、小嘴巴,可以完全证明她一点儿也不丑,非但不丑,还有几分俏皮可爱。
可是,就是没有帅哥美男缘,没有男人缘的一部份原因是职业所定,另一方面却是拜她是个不折不扣的腐女所赐。当帅哥美男了解到真实的温诗言时,便统一的会对她敬谢不敏,有多远离多远,可惜她从不知反省自己的爱好,还不停地推广自己的兴趣,这下子,她身边的帅哥美男死绝了,就连丑弟也没得一个。
于是,一同读医大的损友便给她起了个绰号,曰:男性灭害灵。
今天正是温诗言为告别第三十八次失恋而单独看了场电影。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数字,所以打算电影看完后顺便去大吃一顿,结果电影看了一半,就顺应潮流外加莫明其妙地穿越了。穿就穿了,还正好被美男给XXOO,可想而知,当时她的心情是何种的激动,守身二十七年余,终于有帅哥愿意为其舍身了,真是感动。
可惜,这份激动与莫明其妙的感动,持续了不到两分钟,美男居然连事儿也没办完就裹衣跑了。
温诗言委曲之余一腔悲愤,老娘是怪物吗?怎么看美男也是落荒而逃。
想归想,怒归怒,眼前的状况还是得先弄清明白,她也扯过衣衫,费了些劲才穿上,打量了屋中四周,只觉得房间有些狭窄,并且房中除了床和一张四方的木桌及桌边放着两条长条板凳外,这屋里就没别的家具了。她对古代的房间没有研究,但仍能感觉到寒酸。
她推开门,木门因为榫头发涩,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听得她皱眉。作为21世纪的新人类,就算到农村去忆苦,也没见过这样的房子。穿是穿了,可惜没穿上个好地方。温诗言在心里暗暗叹息。
此时正是半夜,天上挂着的月亮将地面照得明亮,看来无公害时期的月亮都要大要亮些。她嘟着嘴数了数连排的木制平房,这样的平房总共有三排,每排距离大约三、四米,每一排有十来间小屋,间间相连。她所处的小屋就在第二排的第四间,也就是中间位置。但是带“4”就觉得不吉利,虽然她是学医的,但也有些避讳“4”字。
看着这既大又圆的月亮,她的脑中突然蹦出一句:“月黑风高杀人……”夜。最后一个字还没从脑里浮出,就听到某处传来杀猪般的惊叫:“杀人啦……”
在这样安静的夜里,这个声音就像导火线一样,令连排屋炸开了锅,亮灯的亮灯,探头的探头,有骂骂咧咧地,有出声询问的,更有凑热闹的。
出于职业习惯,温诗言想也没多想就朝着喊声跑了过去。
湿润的月光下,一个男子面色惊骇地坐在地上,手却指着前方某处,一双眼瞪得大大地。温诗言朝那个方向看去,一个熟悉的背影呆呆地站在前方,脚边斜落着一把短刀,他的身前趟着一个带血的女子,月光洒到女子脸上,令本就缺血而苍白的脸,看起来有几分狰狞,那女子同样也瞪着眼,不知死活。
听到动静,那站着的男子转过身来,脸上也同样挂满惊骇以及诧异,当他看到温诗言的出现,顿时转为怒意,他说道:“阮琴,你果然卑鄙。”说着就要往温诗言的方向走来。
温诗言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说了什么,只是觉得他这样来回走动会破坏现场,于是抬手让他止步,并说道:“站在那儿别乱走,保护好现场。”
美男闻言怔了怔,抬起的脚又放了回去,沉着张俊脸不说话。他很惊讶,那个表现得胆小懦弱的阮琴,虽然狡诈,但却从未大声说过话,更别提对他大吼了,而且刚刚那些话,听得一知半解,此时她熟悉的面容顿时陌生起来。
温诗言小心地走过去,尽量不去踩到地上的血渍,然后蹲下身来摸了摸颈部的血脉,再看了看瞳孔,瞳孔早就放大了,然后她开始查看尸体的伤口。
此时连排屋的居民渐渐围了上来。
从伤口的大小以及深浅来看,应该是一把刀,她第一时间作出判断,当法医多年,第一判断对她来说很重要,因为伤口给出的直观印象,通常不会错。她扫向美男脚边的短刀,因为光线的原因,不能分辨是不是凶器。她在身上翻找,想找张干净的布去包住那把刀,但翻来找去都没有,温诗言抬头看向脸上阴晴不定的美男,说:“喂,有手绢没?”
美男的眼中迟疑的光芒闪过,但还是从怀中摸出一张绸绢给她,单凤眼却没有离开过她的身影。这个人不是阮琴,他的脑中突然闪过一念,没由来的闪过此念。
温诗言用手绢包着手,拾起短刀,还没看得清楚,就听到有人在喊:“闪开闪开,徐捕头来了。”她闻言抬起头来,看到一个长得还算过得去的高大男子,朝着她这里走近。看他身后跟着四人,三个是与他一般的捕快打扮,黑衣红边,还有顶纱帽,腰间挂着柄大刀,就像宋代的捕快模样,另一个则是普通打扮,手里拎了个箱子,看不出什么特别。
温诗言在打量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徐捕头,全名徐朝虎,他因职业原因,二十六岁仍然单身,但相过的女子倒是不少,什么环肥燕瘦、沉鱼落雁的,统统都见过,可总让他觉得这些女子越是漂亮就越矫情。然而眼前这个生得明目皓齿、俏皮伶俐的少女,却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看她用绸绢包着手拿起疑似凶器的这幕后,更是冲出颇大,女子不是都怕血怕死人么?可是她却如家常便饭一样地在查看?
眼前的女子让他失神片刻,当回过神来,他对身后着便装的男子说道:“赵仵作,有劳了。”
温诗言见有官府的人来了,也就站了起来,再听到那穿便服的人是个仵作,便生出好奇,想去看看这古代的法医如何验尸。
可还没等她凑上去,就被拉了回来,拉她的人正是徐朝虎。
徐朝虎将她拉到一旁后,顺便让手下将坐那儿吓傻的人扶起,再扫了一眼站于尸体旁的男子,皱眉说道:“阮缡,阮二公子,这三更半夜的怎么有兴趣到此穷僻之地来?”这是话中有话,问得阮缡纠起了眉。
温诗言终于知道美男的名字,心里正乐滋滋地叨念,生怕不小心给忘了,多念得几遍就觉得这姓氏似曾相识,再一琢磨,才猛地想起阮缡称呼自己为阮琴,他二人……莫不是亲兄妹?这让温诗言吓了一跳。都说古代保守,怎么乱轮之事也敢做?
在一旁胡思乱想的温诗言,漏掉了徐朝虎对阮缡的问话,也漏掉了开始惊声尖叫的那个证人的证词,当她回过神时,阮缡已经被大锁锁住,正要押走。
温诗言立刻跳了出来,张开双手,像母鸡护小鸡一样地拦住徐朝虎的去路,嘴里还喊道:“他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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