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之前,我不喜欢大嘴巴来吵我,搞得我肠胃不舒服。”
“我要去威克斯福,老大,还记得吗?就算我想,也没空去找重案组的小姑娘瞎缠。我处理完几件事——”我用拇指比了比我的办公室说, “就拍拍屁股走人,不挡大家的路。”
乔治垂着眼皮打量我,之后挥挥疲惫的大手说:“去吧,慢慢来。”
“谢啦,老大,”我说。所以我们都爱乔治。想成为好上司,其中一个秘诀就是知道什么时候不想知道。 “几周后见。”
我正要跨出门口,他喊了一声:“弗朗科。”
“什么事,老大?”
“组里可以捐款给哪里,以你弟弟的名义?例如慈善机构或球队?”
我又中枪了,仿佛被人一拳击中咽喉,顿时哑口无言。虽然我觉得没有,但是我根本不晓得小凯有没有加入体育会。
我想应该有这样的慈善机构,专门针对我眼前的狗屁情况,有一笔基金让年轻人去大堡礁浮潜,到大峡谷玩飞行伞,免得那天是他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就捐给凶杀被害人团体吧,”我说, “谢谢你,老大,我很感激,帮我向其他同事道谢。”
所有卧底多少都深信一点,重案组是一群大块头的娘儿们。当然有例外,小过重案组就像职业拳手,他们打得很拼命,但说到底,他们有手套和护齿,想喘口气或需要擦拭伤口的时候,还有裁判敲钟暂停。我们卧底却是赤手空拳在街上千架,打到一方倒下为止。球王想进嫌犯屋里,得先填写一平方英里的公文,等人盖章,还得召集足够人手免得受伤。我呢,我没这套麻烦,只要编个说法闯进去就好。要是嫌犯想痛揍我一顿,我只能自求多福。
我觉得这样很好。球王习惯照规矩办事,以他井底之蛙的程度,自然以为我也一样。他得花上一段时间才会明白,我的规矩和他压根不同。
我将一叠档案摊在桌上,以防有人碰巧经过,希望见到我在忙着交接。接着,我打给纪录组的朋友,请他用电邮将所有侦办萝西·戴利命案的支援警探的个人档案寄来。他嘟囔几句,说这些是机密资料,但他女儿两三年前躲过持有毒品罪嫌,因为某人不小心将三包古柯碱和她的口供归错档案,所以我想他起码欠我两个大的和四个小的人情。而他虽然嘴里嘀咕,却也心知肚明。我听他的声音,感觉他的胃溃疡似乎越来越严重,但我们还没讲完电话,档案就寄来了。
球王找了五名警探支援,为了一个陈年旧案劳师动众,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想他和他的八十几趴破案率在重案组显然很吃得开。
我相中第四个,史帝芬,莫兰,二十六岁,家住北墙区,高中毕业成绩出色,直接考进天普墨警校,值勤评鉴非常耀眼,三个月前才脱离警察生涯,转任勤务支援。相片中的他很清瘦,红发蓬乱,一双灰色眼眸机警有神。蓝领出身的都柏林小子,聪明果敢,爬得又快,而且(老天真是眷顾菜鸟)太嫩,重案组前辈说什么,他都不太信服。史帝芬小子和我一定相处愉快。
我将史帝芬的数据塞进口袋,电邮删得千干净净,花两小时整理好手边的案子,准备转交叶慈。我可不想紧要关头接到他的电话,要我解释这个解释那个。我们干净利落办好交接——叶慈很有概念,除了拍拍我肩膀,答应好好照料一切,没有表示什么同情。我收好东西,锁上办公室,朝重案组所在地都柏林堡出发,去找史帝芬·莫兰。
要是承办警探另有其人,史帝芬可能比较难找。他或许六点、七点或八点收工,万一人在外头,说不定就懒得回组里跑公文再下班。但我了解球王这个人。上级只要加班就会兴奋,读到公文就会高潮,因此球王肯定让他的童子军五点准时打卡,下班之前搞定所有公文。我在城堡花园找了张长椅,可以清楚看到门口,又有树丛防止被球王发现。我点根烟开始等待,今天连雨都没下,简直是我的幸运日。
有件事忽然扫过我的心头。凯文身上没有手电筒。有的话球王一定会提,好支持他的自杀说。而凯文除非有天大的好理由,否则从不冒险,“邵里才有某种东西”是我和谢伊才会相信的事。就算喝光全都柏林的健力士,他也不会只为了好玩,一个人摸黑到十六号闲晃。
凯文一定是经过时看到或听到了什么,才不得不进去一探究竟(这件事应该急得让他没空求助,又隐密到其他人都没注意)。或者有人从屋里喊他,而这入神奇地知道他会在那个时间经过忠诚之地的尽头。不然就是他欺瞒洁琪,他其实约好要到十六号,去见待在那里等他的人。
夜幕低垂,我脚边也多了一小堆烟蒂。果然五点一到,我就见到球王和他跟班从门口出来,朝停车场走去。球王昂首阔步,公文包前后摇晃,嘴里说了什么让那个白鼬脸小子在一旁陪笑。
他们还没消失,我的史蒂芬就出现了,手忙脚乱弄着手机、背包、自行车安全帽和一条长围巾。他比我想象得高,声音更低带着一丝沙哑,让他听起来比实际年轻。他穿着一件灰色风衣,质感非常好,也非常新。他一定砸了大钱,好攀上重案组的水准。
我占了一个便宜。史帝芬或许会在意不该和被害人的兄长闲聊,但我敢说没有人警告他离我远一点。库柏是例外,但球王死也不会让手下的毛头小子发现他竟然。怕我这个家伙。球王的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反倒帮了我一个忙。在他眼中,基层员警负责跑腿打杂,支持警探听命行事,只有警探值得尊敬。这种态度很糟,不仅可能浪费人才,更让自己弱点百出。而我之前就说了,我天生会挖人弱点。
史帝芬讲完了,将手机塞回口袋。我将烟扔了,走出花园到他面前说:“史帝芬。”
“你是?”
“弗朗科·麦奇,”我伸出一只手说, “卧底组。”
我看见他瞪大眼睛,只有一点点,可能出于尊敬、恐惧或兼而有之。这些年来,我在自己身上加油添醋了不少传奇事迹,有些是真的,有些不是,但都很有用,所以我都留着。不过,史帝芬起码试着克制自己,这点我很欣赏。
“我是史帝芬·莫兰,普通勤务组。”他说着和我握手,力道稍微强了一点,目光交会也久了一些。这小子努力讨好我。“很高兴认识你,长官。”
“叫我弗朗科就好,卧底组不喊‘长官。我已经观察你一阵子了,史帝芬,很多人大力夸奖你。”
他努力压下脸红与心里的好奇。 “这种事听了总是很开心。”我开始喜欢这小子了。
我说:“我们走走吧。”说完便回头走进花园,因为随时会有其他员警或警探从局里出来。 “告诉我,史帝芬,你三个月前刚升警探,对吧?”
他走路像青少年一样,仿佛体内有用不完的精力,步伐又大又急。“是的。”
“有你的。也许我错了,但我看你不是那种愿意在一般勤务组窝一辈子的人,永远听重案组警探的吩咐办事。这太大材小用了。你希望有一天能独立办案,对吧?”
“我是这么打算。”
“你想进哪一组?”
这回他压不住了,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重案组或卧底组。
“选得好,”我咧嘴笑着说, “所以,侦力、凶杀案对你来说一定像美梦成真啰?觉得好玩吗?”
史帝芬谨慎回答:“我学到很多。”
我哈哈大笑。 “很多才怪,这表示肯耐迪那家伙只把你当成他的啰。他都要你做些什么?泡咖啡吗?帮他拿干洗的衣服?缝破袜子?”
史帝芬忍不住嘴角微微一撇。 “将目击者的话打成书面证词。”
“帅啊,你每分钟可以打多少字?”
“无所谓。我是说,我是最菜的,你知道吗?其他人都有几年资历,而总得有人去做——”
他拼命想找出正确的回答。 “史帝芬,”我说, “深呼吸,这不是测验。你做文书是浪费。这一点你知我知,要是球王肯花十分钟读过你的档案,他也会知道。” 我指着路灯下一张长椅,这样既能看到他的表情,又不会被主要通道的人发现。 “坐吧。”
史帝芬将背包和单车头盔放在地上,然后坐了下来。虽然受宠符惊,但他眼神还是小心提防,这样很好。
“我们两个都是大忙人,”我在他身旁坐下, “所以我就长话短说了。我很想听听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以你的观点,不是肯耐迪警探,因为我们都晓得他的看法没什么用处。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必打官腔,我们的对话会完全保密,只有你和我知道。”
我看得出来他在心里匆匆盘算,但那一张扑克脸摆得很好,我猜不透他倾向哪一边。他说:“你说听听我的看法,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偶尔见面,也许我请你喝一两杯,听你说说过去几天做了什么,对侦查有什么意见,还有换成你来办案,你会怎么处理等等,然后我再谈谈我对你做的事情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如何?”
史帝芬从椅子上拾起一片枯叶,仔细沿着叶脉打折。 “我可以直说吗?像下班那样,两个男人说话?”
我双手一摊说:“我们是下班啦,史帝芬老弟,你难道没发现?”
“我是说——”
“我懂你的意思。放轻松,兄弟,想说什么就开口吧,直说无妨。”
他目光离开枯叶,一双灰色的慧黠眼眸平视着我:“听说你基于个人因素对这件案子特别感兴趣,本来只有一个理由,现在变两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