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周恩来批示:“拟同意。”到了12月2日,江青却批示:“我个人认为应该批林彪卖国贼的极右,同时批他在某些问题上形左实右。在批林彪叛徒的同时也应着重讲一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5日,王若水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表示拥护周恩来关于批判极左的意见,反映了张春桥、姚文元不同意批判极左的问题。17日,毛泽东与张春桥、姚文元谈话,认为王若水的看法不对,极左思潮要少批一点,批林要批极右。在毛泽东的意见传达后,全国开始批判林彪的极右实质,不再批极左。
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开始展开
1972年12月,毛泽东在一次重要谈话中涉及到如何处理老干部的问题。他说:“看来贺龙同志的案子假了!怎么打倒了那么多干部?我也无意把他们都打倒嘛!我主要是想教育他们。”周恩来随即提出建议:“看来有一个落实干部政策的问题。”毛泽东同意:“对这个问题就由你组织落实吧!”
于是落实干部政策、解放老干部的两个办法出台,中央由中组部负责落实副部长以上干部政策;军队有总政治部负责落实正军级以上干部政策。于是数以百计的高级干部、将领被落实了政策,但彭德怀、刘少奇等人不在此列。
中央批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的审查报告
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一致通过并批准中央项目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说,“林彪是长期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林彪集团是一个叛党叛国的反革命阴谋集团”,并说中央项目组根据大量人证物证查明,“早在九大前后,林彪就招降纳叛,结党营私,伙同他的老婆叶群,勾结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结成以林彪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审查报告》还说,“林彪反党集团的出现,是国内外激烈阶级斗争的尖锐表现”。粉碎林彪反党集团,是“党的第十次路线斗争的伟大胜利”,“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鉴于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中央项目组建议中央:一、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卖国贼林彪的党籍。二、永远开除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国民党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党籍,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三、永远开除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特务、叛徒、卖国贼叶群的党籍。四、永远开除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雪峰的党籍,撤消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五、由有关部门负责审查参与林彪反革命政变的其它骨干分子,按照党的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央审批。
批判克己复辟
1973年7月,毛泽东在对王洪文、张春桥的谈话中指出:林彪同国民党一样,都是“尊孔反法”的。1974年1月18日,毛泽东批准王洪文、江青的要求,由党中央转发江青主持选编的《林彪与孔孟之道》,“批林批孔”运动遂在全国开展起来。这个运动从1974年年初至同年6月,历时半年左右。6月14日,江青在北京主持召开“战士批林批孔汇报会”,张春桥说:批林批孔“围绕一个克己复礼,牵涉到现实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的许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公审林彪集团
1980年全国人大特别法庭根据大量的人证物证,依法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进行审判。
图门是中央军委法制局第一任局长,林彪反革命集团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之一,特别法庭公诉,遵照邓小平、彭真、伍修权、黄火青、史进前等人“弄清出处,用事实回击,总结经验和规律,教育群众,警示后人”的指示,对审判找出了更多更有力的细节左证。3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审判林彪一案的方针之一是:起诉书、证据都要确凿,站得住脚,传到子孙后代也推翻不了。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开庭42次,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结束了历时77天的公审,对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做出判决。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特别法院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
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黄永胜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以上是从1971年9月18日至1981年1月25日,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同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的中共中央对林彪反革命集团作出的一系列定性。笔者没有全部列举出来,但从这些具有“铁”的定性来看,既反复无常,又前后极端矛盾。先看看1971年9月18日的罪名,主要是“叛党叛国的卖国贼”、“投降苏修社会帝国主义”、“反党集团发动反革命政变”。作案动机和案发时间基本在70年代前后,与“9.13”事件相距不远,这说明一贯正确的毛泽东能洞察一切地先发制人。
到了1972年11月28日,“洞察一切”的神话再次出现,江青的信件不仅证明毛泽东早在1962年就看出林彪“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且是林彪反对文革运动的一件极其重要的物证。根据该信证明的内容,使林彪反文革的罪恶行径发生实质性转变,使当时的路线斗争由批“极左”迅间变成变成了批“极右”。这个从左到右,一个相互对立、极端矛盾的突发转变,就轻易使林彪作案的动机迅速提前到60年代初期,与1959年林彪在庐山会议后出任国防部长的时间挂上了一点钩。
到了1973年8月20日,“洞察一切”的毛泽东又得出了最新的结论,林彪的性质变成“长期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为了能证实这个神话般的结论,竟然“掘墓鞭尸”春秋时期的孔子,因为这个“长期隐藏”的高度概括,再次将林彪的作案时间大步提前,使林彪在战争年代就玩弄两面派、搞阴谋复辟的罪名在想象中成立。同时,还把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发动反革命政变的斗争归功于两胜:“党的第十次路线斗争的伟大胜利”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
“两胜”的得主自然是毛泽东本人,前一个说明林彪在党的前九次路线斗争中是假拥护,真反对;后一个说明林彪在耍两面派,是表面上拥护文化大革命,实质是恶毒攻击,蓄意反对。从而进一步证实了林彪领导的中央军委办事组的反文革罪行跟中央文革小组毫无瓜葛,不存在任何联系,林彪就是全国公认的反文革大阴谋家,其罪恶行径是罄竹难书,罪证也是铁证如山。
事隔7年外加3个月,到了1981年1月25日,林彪的罪行又发生本质性的彻底转变。罪行不仅含有1971年9月18日的性质——发动反革命政变,而且还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绑到了一起,两个集团曾经相互勾结、密不可分,将毛泽东几次洞察出一切的神话彻底推翻,连哪封写给江青的信也不知道弄到那里去了,可能是毛泽东亲笔书写的“铁证”也有过期的时候,反正又涌现出了大量的人证物证,竟然轻而易举地推翻了林彪原本彻头彻尾反文革的过期“铁证”,进而否认原本反革命“两面派”的本性,成为既是反革命的“两面派”,又是拥护文革的“一面派”。
如此翻来覆去地给林彪举证定性,这俗话还真不知道是怎么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林彪的本性就这么一下子“移”了几次,而且还移过了头!反正林彪已死,不可能为自己辩护,而且他还是个善于玩弄权术的阴谋家,因此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性。当权者就不好好考虑考虑,如此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难道历史如同小儿游戏一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且还准备变化到多久?
林彪案件就这么被当局推翻了过来,又肯定了过去,林彪反而成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坚定策划发动者和执行者,而且还是个反对毛泽东大耍两面派的阴谋家,因此,从这个大前提出发,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毛泽东发动文革是被逼的无辜者,是上当受骗的受害者,是中了林彪的诡计,上了江青的当。”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据此对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正式量刑定罪。
林彪究竟有什么罪?
林彪已死,不可复生,他究竟有什么罪好象是件永远无法说得清的事情。因此,在他死后的10年间,中共官方反手为云,覆手为雨,对林彪反革命集团定下了一系列前后极端矛盾的结论,而且都有大量人证物证,都是确凿的铁证,可结果仍是一改再变,这不禁使本人对林彪所有指控的罪名和对这些所有的铁证全部产生质疑,这恐怕就是造成世面上流传多种“说法”的主要原因。
中共官方对林彪罪行的最后确认,以“实事求是”著称的邓小平已否认了一大半:“林彪历史上没有问题,他的主要罪行是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毛主席。”根据邓小平的这个结论,指控林彪的罪行就只剩下了一条: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毛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