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
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呆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
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作者有话要说:正在教学中的夏玉瑾的心理活动。
25、漠北往事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