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非正常情况下,召唤师才能用一个召唤术召唤出两头或者两头以上的深渊物种,这种情况的产生,并不在召唤师的控制中,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往往意味着召唤之物在整体实力上要强于召唤师本身,同时也意味着召唤师有被反噬的危险。只有在召唤师和召唤之物实力相对持平的情况下,召唤之物才能借用召唤师的召唤之力进行强制跳跃。毫无疑问,对我们出手的召唤师,是一名圣召唤师,因为非圣阶的召唤师根本没有让两头戈布伦强制跳跃的底蕴。”
三人行(39)
沈云终于明白召唤师被反噬意味着什么了,一位活着并且站在他们对立面的圣召唤师,是他们怎么都不可能硬抗的强悍存在,如果是一位死了或者即将死去的圣召唤师,凭什么还让他们心生畏惧呢。沈云沉思片刻,道:“既然那位圣召唤师一直没有露面,是不是昭示着他反噬得很严重,以至于在自己的召唤物战斗之时都没有出面?甚至连痛打落水狗这种行径都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
蒂雅并不惊讶于沈云一点就透,而是指了指其中一头戈布伦的腹部,苦笑道:“也许我们可以先从那里开始找。”
沈云愕然,找出那名不知是死是活的圣召唤师,自然不是瞻仰他的容貌或者仰视他的强大,而是要获知其身份。作为禁忌职业的召唤师,如果能达到圣阶水准,自然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不论是隐藏在黑暗中独来独往的生命收割者,还是地下世界某个庞大组织的一员,或者是对禁忌职业痛恨万分,却偏偏容纳了一部分强大禁忌职业者的教廷中的一员,确定其身份都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
沈云可不想做一只无头苍蝇,连谁想致他于死地都不知道。明面上,沈云最大的敌人是【圣乌尔班教廷】,但是,无论是威尔赛家族还是圣罗兰家族,潜在的敌人都不在少数,所以沈云不敢轻易下定论。
让沈云愕然的是,三个人当中,好像只有自己能胜任开膛破肚的活计。蒂雅是法师,第一个被幸运的排除在这项工作之外了,雷格重伤,就算心有余也会力不足。
在这四个多月中,沈云一直担当着最佳苦力的身份,蒂雅负责给他打下手,雷格则像极了一名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对但凡需要动手却不会见血的事情,一概不闻不问。只不过,贵族老爷肯定没他吃得多。沈云想来一次逆袭,让雷格尝尝琐碎杂事的味道,奈何天不遂人愿,至今都没有逆袭成功。
这种小小的心思,向来被沈云当做最大的乐趣,很纯粹的自娱自乐。
沈云晃了晃手中的骑士枪,脸色一变,大义凛然道:“你们休息,好好恢复一下身体,这种脏活累活就交给我了,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蒂雅微微一笑,还好,他还是那个偶尔会孩子气的凯撒。
雷格点点头,在他身上,看不哪怕一丝丝矫情。同样是骑士,雷格不同于芭芭拉表面上的胡作非为,骨子里却执拗得没有丝毫回转的余地,说得好听点雷格是那种表里如一不屑去掩饰的家伙,说得不好听点,则是一根筋转不过弯。只不过,沈云从不否认他的智慧,表达智慧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不去表达自己的智慧。
大智若愚。
三人行(40)
沈云提枪走近其中一头戈布伦,一走近,便不得不憋住气,如同特殊药剂一般的味道,足以让普通人一闻,便昏厥在地。一眼看过去足有数十个窟窿的戈布伦尸体,实在不怎么养眼。
沈云举枪,狠狠劈下,硬生生将这个头戈布伦的腹部划开一道一米多深的口子。好在沈云紧闭着嘴唇,否则遭受了戈布伦视觉和嗅觉极度摧残的沈云,难免会体验一下戈布伦给他带来的味觉享受。
两头戈布伦的大小差不多,身高都有十余米,身长更是达到夸张的三十多米,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它的体型显得有些消瘦,身宽和身高以及身长完全不成比例,竟然不足两米。戈布伦外表如虎,却没有虎纹,身上没有一丝杂毛,全身黝黑,头顶两只原本黑雾缭绕的白色犄角,在此刻变得晶莹剔透,再也不见一丁点惹人生恶的黑色瘴气了。
这样的庞然大物,放进人类生活的城市中,必然会引起恐慌,恐怕大多数城市在遭遇这样一头戈布伦的时候,只有被屠城的份。事实上,大陆历史上,每隔几十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就会传出哪座城市被深渊物种屠戮的消息。这和大陆上出现过的,少数几位丧心病狂的强大魔法师在城市中投下禁咒是一个道理,只是召唤师的屠城方式更加肆无忌惮而已,因为召唤师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面。
当然,没有任何人会无缘无故的丧心病狂,自身实力达到一定高度的强者,更加不会。如果不是有着莫大的仇恨,谁也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将自己的道德泯灭殆尽。
原本实在不愿意用身体接触那戈布伦体内五脏六腑的沈云,在半个小时候,再也受不了气味的煎熬和视觉上的冲击力。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理,一股脑扎进戈布伦体内,管它有多脏有多臭,通通当做自虐式的享受了。
最后,一鼓作气的沈云,在这头戈布伦体内翻了个遍,只差没劈成一截一截拿到手就可以窜在骑士枪上进行烧烤了,可依旧没有找到任何人体的部分。如果不是以身试毒,证明了戈布伦体内的消化液并没有任何诡异之处,沈云还真担心戈布伦把人吃下去之后就直接把其定位排泄物了。
沈云患得患失的从戈布伦体内钻了出来,一脸无辜的看向蒂雅两人的方向。手中除了一枚晶核,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一枚九阶中位的深渊魔兽的晶核,确实价值连城,可是对于现在的他们,没有一丁点帮助。
“凯撒,先过来用水清洗一下吧。我试过了,戈布伦的体内消化液的腐蚀性虽然不强,但时间一久,肯定会对身体有影响的。”沈云刚一露面,蒂雅便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招呼着,看着一脸沮丧的沈云,眼神中除了关心,有有一点点类似于小女孩幸灾乐祸的心理。
三人行(41)
其实,看着一个男孩狼狈的成长为男人,是一件挺美好的事情。待某一天,彼此都光鲜亮丽,也许近在咫尺,都会觉得有一股难以言说的距离感阻隔在中间。
————
沈云躲在那头还没有被他分尸的戈布伦身后,用蒂雅制造出来的水清洗了一下身体和衣物后,背对着臭气熏天的戈布伦,满是深情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感觉自己重生了一般。
只不过,回到大自然中的沈云,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不得不穿上衣服,然后沮丧走向另一头戈布伦。
如果说在上一头戈布伦体内寻找遗物时沈云还兴致昂扬跟打了鸡血一般,那么钻进这一头戈布伦体内的沈云,就像斗败的公鸡,纯粹没有激情了。
好在,那名召唤师是实实在在的被这头戈布伦吞进了肚子,否则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视觉和嗅觉冲击的沈云,肯定会怨恨这两头戈布伦好几天。
大概在这头戈布伦体内奋斗了一个小时左右后,沈云终于再一次出现在了蒂雅和雷格的视线内。
他一只手抓着一根魔法杖,另一只手抓着一个看不清楚的小物件。
正当蒂雅和雷格走上前来打算对这两件物品查看一番的时候,却见沈云放下手中的东西,又一股脑冲进了戈布伦体内。
蒂雅刚想出口询问,却没有抗住臭气的威力,捡起魔法杖和那个小物件就往回跑。直到跑到十多米之外,才朝沈云的方向大吼道:“难道还有什么东西吗?你不会想将这些东西的主人挖出来吧?”
半响过后,蒂雅作罢,这个问题显然问得不是时候。突然间,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般,连忙弯腰将沾满脏物的魔法杖和那个小物件丢在地上,跑得远远的,像是要呕吐一般,表情要多夸张就有多夸张。
不要说有洁癖的女性,恐怕稍微正常点的女性,都不会觉得已经被丢在地上的这两样东西有多么赏心悦目。谁知道它们具体是从戈布伦的哪个内脏中掏出来的呢。
雷格没有理会那根魔法杖,却浑然不惧的捡起那个小物件。轻轻擦拭几番后,终于确认那是一枚勋章。
突然间,雷格的视线变得尖锐起来,虽然仅仅是一闪而过,但那股尖锐却是沈云和蒂雅从不曾在他眼中看到过的情感。
金色勋章的中央,篆刻着一只手掌,五根手指头栩栩如生,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跳出来一般。
他不知道这枚勋章意味着什么,但他一千年前就已经知道,这个五指的图像,名为“上帝左手”———【圣乌尔班教廷】的专属标志。
这个标志本应该属于【耶和华使徒】的,因为【耶和华使徒】才能代表上帝的左手,将正义的信仰传播至每一个角落。
三人行(42)
但是现在,没有【耶和华使徒】了,只剩下【耶和华教廷】。
“【圣光照耀】!”正当雷格低头沉思的时候,蒂雅跑到跟前,一手指着勋章,惊呼道。
雷格偏过头,眼神并不迫切,但无疑是在蒂雅,他想了解这枚勋章。
“【圣光照耀】是【圣乌尔班教廷】达到圣阶,并且拥有【大执政官】头衔的巨头才有可能获取的勋章,这枚勋章在教廷中,几乎拥有绝对的豁免权。任何一名佩戴【圣光荣耀】的教廷人员,都被誉为‘光辉的传播者’,他们死后,如果没有葬在有‘诸神栖息地’之称的【阿尔修斯山脉】接受世人的膜拜,就一定被尸首分身,头颅将会以最大异端的身份悬挂在圣乌尔班雕像的手臂上,受到世人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