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我在桌子上见到一封烫金封面的请帖,好奇的打开后发现上面写着邀请主人去参加一场婚宴,邀请人姓程。
程……闻?
那他今天是要出去,但是没告诉我?
我偷偷的溜到主人身后,扑上去一把圈住了他,问道:“你是要去参加婚礼吗?”边说我边把请柬拿了出来,十分急切的表示,“我也想去,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主人却没什么大反应,他把请柬拿到了手里,随意了翻阅了一下就问我:“你想去吗?”
我点头道:“当然想。”笑嘻嘻的回答,“想去看看别人办的婚礼,吸取一点经验,以后我来准备的时候就能比你准备的更好。”
主人略显无奈,他道:“一一,婚礼只能一次。”
我说:“可是我想为你准备一次,以前都是你为了我准备惊喜。”啊呸!我怎么能把我的心意就这么赤果果的说出来!这根本就不算惊喜了好嘛!
庆幸的是主人注意力好像都在别的上面,竟然没有发现我满是漏洞的话,他若有所思的道:“好,我们去参加婚礼。”
我就很兴奋的抓紧准备衣服。
不得不说,天生就是衣架子的主人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好看,能把休闲服都能穿出绅士风的人,穿上正装的时候基本就相当于犯罪了吧:-)虽然能一饱眼福,可是一想到所有人都把视线放到主人身上,就好生气哦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剪裁得当的黑色西服,配上褚红的领带,袖口微微上蜷露出一截手腕,象征着这个人属于我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我在狂舔颜值的时候也不由幸福的眯起了眼,镜子里的男人笑着的时候出现了小虎牙。
我口水几乎流下三千尺,垂涎的望着他的侧颜,闻到醉人的香水味道,呐呐的说:“你长得真好看。”
主人竟然还安慰我:“你也是。”
我立刻否决,声情并茂的说:“不,你比我更好看!你的美由内而外都在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魔力,你就像三月的春风吹拂过我心田,又像秋天的飞燕……”
主人好像听不下去,伸手捂住了我要继续说的嘴,边为我整理领带边道:“快点,时间快不够了。”他顿了顿,又说,“平常少看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不!竟敢说我自创的情诗奇奇怪怪!根本不奇怪,明明这么深情的表白!
婚宴的地方在一个大的会场里,从会场的外面远远就能看到新郎新娘的名字,后面还跟着有永结同心的祝福语,五颜六色本不该在这个季节盛开的花朵簇拥在两旁,侍者在门口收着请柬,有穿着正装的男士和身着礼服的女伴进入了会场。我挽着主人的胳膊走了进去,入目的是奢华的红毯和流璨着光华的水晶灯,欢畅的音乐自乐队中漫开,与人们的欢声笑语和祝福汇聚在一起。
我悄悄的问主人:“新郎在哪?”
“还没出来。”他回道。
我就把心思关注新郎新娘转移到食物上。
长长的餐桌上摆放着各式精致的糕点和西式的餐点,有端着红酒和果汁的侍者穿过时,我取了一个玻璃高脚杯装的果汁,把一个云片糕小心的捏起来,再一口吃掉。
很好,看来手已经恢复的不错,完全不需要再绑绷带了。
我的目光漫无目的的穿梭在人群中,华服的人们觥筹交错,各自攀谈。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身影。
是那个熟悉的,让我咬牙切齿,唯恐避之不及的人。
阴魂不散!怎么在哪个地方都能见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孽缘?!!
我连忙抬起头去看主人,他显然也发现了那个人,因为那个疯子,正在向我们走过来。
当依旧衣冠楚楚的疯子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人又瘦了不少,面色憔悴,眼底发黑,印堂发紫,明显就是凶兆啊==
能不能离他远点。
“沈城。”追赶过来的女人叫了疯子的名字,他才移开了盛满万千情绪的目光,看向身边的妻子。米色的小礼服,挽起的黑色长发让白皙纤弱的颈项暴露出来,她的手有意识的护在微凸的小腹上,和疯子对视了一眼就缓缓的向我们走了过来,对主人道:“莫大哥,我没想到你能来。”
看来有内.幕。
主人在她手掌覆着的地方凝视了一会,道:“我也没想到。”
女人面上浮现笑意,她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莫大哥,你能来参加我哥的婚礼,我很高兴。”她的声音温温柔柔,带着大家闺秀的内敛和羞涩,按道理我不该会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恶意。
可偏偏,我讨厌她。
没由来的讨厌。
这股厌恶渐渐衍生到了嫌弃的地步,甚至让我心烦气躁,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地方。
我伸出能活动的两指扯了扯主人的衣服,说:“我们走吧。”
和一个疯子在一起什么的太可怕了!万一他又发起疯来怎么办!我可不想再和主人分开!
主人向他们轻轻颔首,就带着我离开,我在转头前对上了疯子的目光,不觉心中一凛。
那暗沉的目光不知在想着什么,有点恐怖。
尤其是当他在看到主人手上的戒指时。
女人的手一直在拉住他。
我们来到了角落里的沙发上坐下,从这个位置也能看到高台上的婚礼,在结婚进行曲响起来的时候,我也不觉跟着兴奋起来,极力去眺望出场的新娘和新郎。那头是镁光灯照耀的高台和站在抬起肩扛摄像师的人。
和我们的西装婚纱不同,这次的婚礼采用古典婚礼的形式。
铺着长长的红毯,上有高堂敬酒,下有系缨添福,身着古代婚服的男女在众人的目光中缓缓走过来,背景定位在喜堂,场面很华丽。
我双眼放光的回到座位上,对主人说:“这个婚礼有点棒,很复古,又有寓意。”
主人笑笑。
我吃了一个华夫饼,觉得很甜,就喝了口果汁。但在见到那个过来的身影时,我一口果汁差点没喷出来,拉起主人就道:“他又来了,我们快走。”
主人此时却很淡定,他说:“一一,坐下。”
我急的不行,余光瞥向独自一个人过来的疯子,说:“我不想见到他。”
疯子身体一僵,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距离并不远,大概是听到了。我硬着头皮一脸不高兴的去看他,那天的记忆仿佛就在眼前,注射器带来的尖锐刺痛,冷汗几乎湿透的衣服,还有这个人一直在耳边唠唠叨叨、又长又黏糊的絮语。
……真是不愉快的回忆。
那个总是拉住他的女人去哪了?糟糕,他不会又想发疯吧。
我警惕的望着他,就像他是扛着炸.药包的恐怖组织里的一员,扯了扯主人没拉动,看向他时却发现他正在和疯子对视。
有那么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
主人先打破了僵局,他嗤笑一声,道:“沈城,你能放手吗?”
沈城唇角抽搐,尽管在这么嘈乱的环境下,我好像还是能听到他拳头攥紧的咯吱声响,不过这段时间里疯子耐力应该提高了不少,他咬牙道:“莫汀之,你还有脸说这句话?”
相比疯子处于暴怒的边缘,主人的神情大概可以算的上是云淡风轻了,但他当仁不让的说:“是你先背弃了他,你把他丢在原地,我捡到了,就只能是我的。沈城,你现在有事业,有地位,还有妻子和即将出世的孩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沈城眼眶通红,他没去答话,却看向了我,眼中似乎泛有水光。
怎么会满意,虽然得到了自己所有曾经梦寐以求的东西,但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人。
我竟然能从他的眼睛里读出情绪,他在懊悔,在绝望,在痛彻心扉,所有的负面情绪都糅合在一起。
心里忽然一阵莫名的烦躁,让我忍不住别开了视线,眼不见为净。
沈城迈步向我走了过来,他伸出的宽厚手掌在微微的颤抖,对我说:“你看着我,唐易。”
不看不看就不看。
脸真大,没打你就不错了,竟然还敢命令我!!
“吊坠…是不是你拿走了?”
听到问话的我一愣,随即想到那个印有猫咪头像的吊坠,应该、大概、也许、可能被我不小心拿走了?想想都忘记放在了哪orz
我果断的摇了摇头,对主人说:“他竟然诬陷我偷东西。”
对这就是传说中的颠倒黑白!希望主人你能是非不分啊呸!
主人反问我:“什么东西?
我眼神闪烁的说:“我怎么知道。”糟糕,主人肯定能从我下意识的小动作里看出我说谎,这时候必须先下手为强!我用真挚的小眼神望着主人,“我真的不知道。”
主人看起来应该是相信我了,我稍微的放下心来,悄悄的去碰他垂在膝上的手。
疯子却还不走。
说真的,我都替他觉得烦。怎么说也是个有家庭的男人,这种好像对从前的老情人纠缠不休的行为……有点恶心。
疯子要再走过来的刹那,我就急忙问他:“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深吸了口气,道:“我们谈谈。”
“不。”我断然拒绝,对他的嫌弃显然易见,“你放过我吧,我真的、真的不认识你,你能不能别总是出现在我面前?这样我会很烦。”
疯子像受到了一万点伤害,眼眶变得更红。
但还是在看着我,那视线直勾勾的,让我浑身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