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一刻能在鬼都里坐得住,总喜欢有事没事往山下去溜达。今天变成没有头的男鬼追着早起的卖烧饼人跑,明天变成一只血淋淋的手将夜起撒尿的小孩吓到尿裤子,然后看着那些人惊慌失措的样子哈哈大笑。
偶尔他也会跑去月老庙,看见哪家女子长得最漂亮了,就施法将她的姻缘签扔到长得最丑的男子身上。那些凡人看不到他作怪,只见原本应该掉在地上的姻缘签居然飞了十几米落到远处磨刀杀猪的某家壮男头上,皆道是天赐姻缘——于是一对新人便在新娘子欲哭无泪的挣扎中被送进了洞房。
他的生活就是这样,每日围绕着恶作剧进行。童音曾经仰天抹泪,说如果他再这样闹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道士给收了去的。
他很深情地回道:“不怕!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来救我的!”
鬼都众鬼怪于是泪流满面,日日祈祷真的能有个道士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这只妖孽收了去。
可惜,据说那群想前来斩妖除魔的道士们出门前都占卜了一下,结果是大凶。总结了一下自己性命与黎民百姓偶尔被骚扰的重要性,所有道士整齐地缩在了家里没有出来。
就在众鬼怪悲伤得欲罢不能的时候,老天爷终于听到了它们的声音……
那是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瑾血色披着件破烂的麻布袍子蹲在路边和卖烧鸡的老大爷讨价还价。就在他说好了一根鸡腿再加半截鸡脖子五个铜板的价格时,一个小孩飞快地从旁边窜了过来,将那整只鸡抓起就咬!
……
那就是孩童时期的皇帝。
皇家有妖(下)
东祖国的百姓都道当朝圣上与凰后乃天作之合,两人伉俪情深的同时,还将东祖国统治得妥妥当当。对内,百姓丰衣足食、生活和乐。对外,邻国交好,四海升平。别的不说,光是我之前和曾少离几人出门吃饭,在酒楼里听到的
我想如果他们有幸能听到自家皇帝和凰后抢烧鸡抢回来的罗曼史,一定会感动得想哭。
跑题了,扯回去。
话说当时到嘴的烧鸡飞到了别人嘴里,瑾血色自打在鬼都混出头以后就从来没有遇过这种事情。所以在短暂的震惊过后,他对面前这个抢食的女孩童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用骷髅的话说,他找虐了。
趁着女孩童吃鸡的时候,用法术烧她的衣角——结果那小孩拍火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某路人,还碰巧将路人手中捧着的一碗新鲜猪油打翻到瑾血色身上——连带着自己拍火苗时不小心拍过去的几点火星。
于是瑾血色迅速从看火的变成救火的,又叫又跳,好不容易混进人群里化形溜走,才止住火势。
被火烧了一通的瑾血色怒火更甚,跟在女孩身后走了半天。路过某件客栈下面的时候,用法术将客栈里头一桶脏兮兮的洗脚水移了出来,从女孩的头顶“哗——”一声倾盆倒下!
……
被浇透的人自然是他自己。因为女孩居然在那桶水倒下之际突然发力,“嗖”地向前冲去!他条件反射地一把扑向前想抓住她——结果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
悲催……
怎么说那也是未来皇帝,虽然才是屁大的孩子,但照骷髅的话说,凤气护体还是有的。可惜,当瑾血色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的时候,他已经被马踩了两次、被看猪肉的屠户甩出来的刀敲中三轮、被两个街头对打的泼夫造成大小误伤不计其数……
我回头看向瑾血色,一双死鱼眼将心底所有的失望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他干咳了几声,专心致志地抠着指甲。
我翻了个白眼,问骷髅:“然后呢?”
“我们当时都在鬼都,上面的场景,也是从镜湖里看到的。”骷髅轻描淡写,“见他吃了那么多次瘪,我们料想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再加上那段时间鬼都阴气外漏,白天众鬼都不精神,我们便都洗洗睡去了。谁还知道他后来怎么样!”
我:“……”
我:“我觉得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同胞爱。”
骷髅浅哼一声,别过了头。
我故事没听够,意犹未尽地问瑾血色:“后来呢?”
“后来,我突然发现她就是我一生所求,我与她女才郎貌玉女金童……”瑾血色还想走文艺路线,被我瞪了几眼,终于气馁,“好吧。我算了一下,发现原来她是未来皇帝。正所谓晚巴结不如早巴结,难得连天都给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让我在距离都城偏远的地方见到未来皇帝!我当然得粘上去!”
“哈哈,然后你就跟着她跑了?”我笑得合不拢嘴。
“我岂会做出如此鲁莽之事。”瑾血色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骷髅一怒嘴:“我后来有将她带回鬼都,本想让师傅它们看一下没想到它们突然怒了。一个个都冷面对我,小伯桃还直接将我和我娘子扔出了鬼都!这世风日下,世道沧桑……”
瑾血色说着说着,手帕一甩,“哗啦”地变成了桌布,抽泣地往眼角抹去。
我果断回头指责骷髅:“伯桃,你们那样做是不对的!”
“是吗?”骷髅面无表情,“正午时分,阳光火辣,正是一天之内阳气最胜阴气最弱的时期。鬼都众鬼怪都在睡觉修行——他突然间带着个凡人的小孩子将我设在鬼都入口的结界踹开,然后将我从坟地里拖出来,让我腾出房子借给那小孩上茅房……”
骷髅顿了顿,挑眉看我,一股气势不怒自威:“我不把他们扔出去,难道还要给他们沏茶?”
“……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是自作自受。”我讪笑道。
……
瑾血色摊手感叹:“璐儿,你好歹也算是本宫半个儿媳妇。虽然小伯桃的确是凶悍了点,但在本宫面前,你起码也该维持一下英姿飒爽、不畏夫君的形象吧?”
我嘴角一抽搐:又是儿媳妇……你脱口而出这个称号时,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身边那位的感想……
果然,骷髅瞪向了瑾血色:“你少在那边贫嘴!今日让璐儿进宫,你总不会是想炫耀当初的事迹吧?有话快说,我们忙得很!”
瑾血色迅速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忙着行床第之欢?”
骷髅笑得比他更欢畅:“是又如何?”
瑾血色:“……”
瑾血色:“好吧,我的确有事相求。”
正常情况来说,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还没有像曾少离那样助人为乐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但还不至于报复社会。如果认识的人有什么困难,而我又能帮得上忙的话,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那只是正常情况下。
穿越到古代不算正常情况,认识的人是个自称为我半个岳父的皇帝她相公——这不属于正常情况。
所以就在瑾血色“有事相求”的“求”字还挂在唇边时,我就脱口而出:“不帮!”
……
骷髅和瑾血色都有一瞬间的恍神。
但很快,骷髅便反应了过来,唇角轻扬:“好。”
“好什么好!?”瑾血色慌了,“我还没说让你们帮什么呢!”
“你们皇宫那么多人才,非得我们帮忙吗?”我撇了撇嘴。
“这件事唯有你能帮上忙!”瑾血色义正言辞,“你是本宫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人选啊!”
我幽幽地叹了口气:“历史上,大人物忽悠小人物去拼命送死的时候都说对方是独一无二的人选。后来呢,他们只好用些独一无二的死法来证明那些大人物目光如炬……”
瑾血色举手发誓:“本宫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骷髅一声冷笑:“你从来就不是人。”
瑾血色完败,咬着手帕恶狠狠道:“你们先听本宫说完!”
东祖国是个富裕之国,盛世太平,百姓生活惬意。再加上当朝圣上治理得当,群臣忠贤,守住边土的将领又个个爱国守法,可谓国泰民安,充分显现出群体的力量。
然而说到东祖国的富裕,就不得不提到东祖国首富——钱家。
钱家,家如其名,相当于东祖国第二个国库。作为一个商贾之家,钱家的准则是“没有不做的生意,没有不赚的钱”。不管是高级一点的酒楼、客栈、布料店、古玩店,还是低级一点的棺材铺、窑子、倒买倒卖黑市,钱家可谓一手包办,将垄断生意的才华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有钱人家一旦荷包鼓起来,就会很空闲。这人一空闲,就会遐想很多不应该想的事情。
譬如升官,譬如上朝,譬如把自己儿子塞到圣上的后宫弥补一下资源缺失。
……
但是,以上遐想从来没有在钱家出现过。
钱家人始终专心致志地做着生意,垄断了本国经济后,就开始向外发展。朝廷也从来不会故意给钱家穿小鞋,反而时时扶持,多有维护。
瑾血色的解释是:因为钱家本来就是皇室的一个分支。
皇室中人,总会有几个特别无聊的。他们或者是对权势不感兴趣,或者是希望通过发展商业内部刺激国家,让百姓丰衣足食。这部分人从皇室中脱离出来,组合成以“求财”为目的的钱家。明面看来,钱家是一路扶持着当朝皇帝登基的暴富之家;暗地里,他们也是皇室中一批对皇帝及其忠实的皇亲国戚。
瑾血色身为骷髅的师兄,读心术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早在钱家成型之前,他便将那批脱离皇室的人调查得清清楚楚,避免她们心底藏着什么谋反的想法,将来会危害了皇朝。